项目概况
木垒窝驼泉、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WY-2025-019-FW
项目名称:木垒窝驼泉、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木垒窝驼泉、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造价控制目标;提供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意见;审核中期计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各结算文件;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提供完整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招标人处理该项目涉及工程造价的争议、询价、鉴定、仲裁或诉讼。所有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及项目验收相关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相关成果文件的出具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项目负责人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项目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可邮寄);注:不分册装订,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木垒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三楼3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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