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油漆采购询价公告
******集团宏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对生产用油漆进行采购询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采购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量 |
备注 |
1 |
环氧富锌底漆 |
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30%,具体颜色根据实际计划而定,VOC含量≤580g/L |
Kg |
2000 |
报价须包含额外配套固化剂的价格。固化剂的数量不占用本次计划采购量的数量额度。 |
2 |
环氧富锌底漆 |
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75%,具体颜色根据实际计划而定,VOC含量≤420g/L |
Kg |
2000 |
3 |
聚氨酯防腐面漆 |
具体颜色根据实际计划而定,VOC含量≤380g/L |
Kg |
8000 |
4 |
水性醇酸漆 |
具体颜色根据实际计划而定 |
Kg |
15000 |
|
5 |
稀释剂 |
具体颜色根据实际计划而定 |
Kg |
5000 |
净味,JT/T 722-2023《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 |
6 |
合计 |
|
Kg |
32000 |
|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所询价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详见询价公告 一、采购范围 。
三、报价说明:
(一)报价包含原材费用、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供货要求:
1.供货期限:长期供应,合同数量、金额用完即止,在合同期内实际每次使用数量及时间以买方实际的需求为准;
2.每批货物的生产日期自送达指定地点之日起不能超过1.5个月;
3.送货地点: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腾达路 9 号;
4.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五、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第二的报价单位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所有有效报价的报价单位均放弃成交,则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六、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月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供方提供发票后的2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7%(扣3%质保金)。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3F
地址:扶绥县山圩镇腾达路9号办公楼
注册电话:******
开户行:******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开户账号:******5092
备注:
七、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二)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三)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四)报价单位响应报价中选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竞选活动。
(五)报价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我单位有权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或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0771-******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